郑州市律师协会第一次代表律师大会于1988年12年15日召开,大会通过了《郑州市律师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郑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和名誉会长。
郑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
郑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刘仪
郑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
会长:刘耀辉
副会长:孙培武陈合群
秘书长:王子贵
副秘书长:曲五辈王俊岭武立顺王天平田伟宋德友
常务理事:田伊海李德茂
郑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共40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子贵 王天平 王中林 王玉璞 王伟刚 王俊岭
王润屋 田 伟 田伊海 可桂英 曲五辈 刘江海
刘铁旦 刘家森 刘耀辉 乔花安 任建昌 陈合群
邵占福 苏玉来 吴兴六 张普选 宋德友 李顺利
李德茂 庞人龙 武立顺 杨玉凤 杨鸿亮 苑伟民
胡天中 贺秉臣 贾 峰 秦东升 徐成义 海资文
崔耀怀 樊迎祥 薛建华 孙培武
郑州市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于1998年6月13日召开,选举产生了郑州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大会又推选了名誉会长,期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又及时调整和补充了会长、副会长人选。
郑州市律师协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
会长:李广太
副会长:王玉祥邵建民关宪法常广立
秘书长:常广立(兼)
常务理事会:
王玉祥 王玉璞 史 敏 关宪法 刘乐文 刘家森
曲五辈 邵建民 李广太 李彩云 李孟辉 杨立浩
杨 璐 张春桂 贾 峰 姚元高 常广立 武立顺
理事会:
王玉祥 王玉璞 王东海 王卫国 王金淼 王军权
王奕君 王海泉 马新文 白忠祥 史 敏 曲五辈
关宪法 李广太 李奎生 李孟辉 李彩云 邢南海
吴东亮 杨立浩 杨公和 杨 璐 周雁南 周从善
武立顺 武建平 武建新 苑伟民 庞人龙 邵建民
胡天中 荆志华 孟 凯 孟 水 陈改珠 张幸福
张宇斌 张炳智 张春桂 张 磊 姚元高 贾 峰
常广立 常春生 郭水林 曹清平 程 远
期间:
经郑州市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一致推选,郑州市律师协会聘请主永道同志担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郑州市律师协会文件,郑律协字[1998]2号);
1999年4月1日,由于人员变动,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李广太同志不再担任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职务,王保国同志兼任郑州市律师协会长,增补虎俊岭同志兼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郑州市律师协会文件,郑律协字[1999]1号,1999年4月19日);
1999年4月19日,由于于工作需要,经郑州市律师代表大会选举通过:常广立同志兼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职务。(郑州市律师协会文件,郑律协字[1999]3号,1999年4月19日)。
郑州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于2005年3月 日召开,选举产生了郑州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正副秘书长、副会长、会长,本届律师协会会长共3人,实行会长轮值制,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不再兼任会长职务,对律协实行“两结合”的管理方式,体现了协会工作的改革之风,为推动律师协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进行了全新的尝试。郑州市律师协会所属八个专业委员会,12个工作委员会,设立郑州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总支委员会,下设18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有101名党员律师。
郑州市第三届律师协会理事会
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按轮值顺序为序):
刘家森 关宪法 张伟国
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 香 张燕民 李彩云 钟 鸣
郑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张 明(兼)
郑州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周雁南(兼)
郑州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 香 马新文 支 合 王登巍 韦向智 冯军义
司琳辉 关宪法 刘 军 刘 海 刘家森 张伟国
张燕民 李孟辉 李胜利 李彩云 花金昌 赵京辉
钟 鸣 唐 军 郭健鹏
郑州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 香 马新文 支 合 王天领 王登巍 王福满
韦向智 冯军义 冯焱燚 司琳辉 关宪法 刘军
刘 海 刘国栋 刘家森 师 维 师朝斌 毕纪福
邢南海 闫 斌 何发亮 张伟国 张国防 张幸福
张春桂 张祖勤 张雁群 张燕民 张明旺 李怀林
李孟辉 李胜利 李海林 李彩云 李德祥 花金昌
陈改珠 武建新 苑伟民 赵庆利 赵京辉 钟 鸣
唐 军 郭建鹏 郭新治 梁思红 董黎光 韩 琳
穆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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