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转所
(一)依据《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
(二)申请条件
1、本人申请;
2、律师事务所批准。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律师转所审批表一式三份;
2、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在本所执业期间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遵守情况的证明,如果是跨市转所的,原执业地的省辖市律管部门还应出具有无受行政处罚和纪律惩戒的证明;
3、原执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三清”(案卷交清、财务结清、案件移交完毕)证明;
4、拟转入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意见。
(四)申请、办理程序
1、拟转入律师事务所件材料报送所属司法局;
2、司法局审查后将材料报省厅。
(五)负责办理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房间号
联系人 电话 房间号
周雁南 67651178 208
史浩洁 67651178 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