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市律师诚信信息的基本内容。
建立律师诚信信息,是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在律师业的具体体现。诚信,是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和道德准则,是律师履行对社会承诺的评价。律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对律师行业提出更高的诚信要求。郑州市律师诚信体系由下列三个重要的制度组成:
(一)律师诚信执业的判断标准。
判断律师是否诚信执业,要看律师是否履行了对社会的承诺。律师对社会的承诺包含以下几个内容:
1、国家制定并颁布的律师法、诉讼法以及其它法律中对律师执业要求的内容,构成了律师对国家对全社会的法定义务;
2、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对律师行业进行管理颁布的行政法规,明确了政府的宏观管理要求;
3、律师协会进行行业自治管理制定并颁布的协会章程、执业规范确立了律师执业的标准;
4、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定和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约定了具体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承诺。
(二)追究律师不诚信执业的责任制度。
律师不诚信执业,根据具体情况不同,严重程度不同,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行业处分责任。
(三)律师诚信信息的归集与披露制度。
律师诚信信息是律师执业情况的记载,郑州市市律师协会负责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基本情况加以登记,以杜绝不实的业务宣传和推广;郑州市市律师协会负责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不诚信执业的情况加以记载,以警示、提示全体律师诚信执业。
郑州市市律师协会网站——“郑州律师网”是郑州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的载体,负责将郑州市律师诚信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郑州市律师诚信信息建设的实施情况。
律师诚信信息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郑州市市律师协会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在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已建立起郑州市律师会员信息。
(一)经过数年的努力,制定并实施了律师执业规范,这是一部关于律师如何执业才能达到执业要求的规范,是对全行业树立标准的规范。这一规范的出台为判断律师是否诚信执业提供了行业的基本标准。郑州市市律师协会正在尽快抓紧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则,提高执业规范的可操作性。郑州市市律师协会正在起草郑州市市律师协会章程,随着章程的实施,将会提高郑州市律师的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全行业诚信水平的提高。
(二)郑州市市律师协会已经出台了《郑州市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关诚信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郑州市市律师协会网站——“郑州律师网”向社会提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基本执业状况及诚信状况。
三、郑州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包括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身份信息,即基本信息。这部分信息包含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与执业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下属执业律师;律师的姓名、性别、民族、执业证号、所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这部分信息将在“郑州律师网”上公开,接受全社会的查询。
2、提示信息。这部分信息包含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对诚信执业有负面影响但不足以构成处分的情况,如轻微的违规行为等。这部分信息由于轻微和不确定性,不向社会公开。但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可作为参考资料。提示信息系统仅向郑州市市律师协会团体会员—律师事务所提供查询服务,律师事务所如有需要,可下载申请表,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传真至郑州市市律师协会,郑州市市律师协会批准后将以书面形式告知结果。
3、警示信息。这部分信息包含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因违规受处理的情况。这部分信息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查询。 |